注意事项
- 基於保单的有效性,保单申请人及见证人必须要在香港签署,保单才获得香港法例所保障;反之若保单并不是在香港签署(例如在内地的城市),则违反内地及香港的法规,令保单失效。若保单投保人的申请书并非在香港签署,却填上「香港」的字眼,乃讹骗行为,所购入的保单既不受香港法律保障,可被判无效之外,还可能负上刑事责任。
- 保险公司在收到非本地居民的保单申请时,会复印申请人旅游证件上的入境记录及存档,以供监管机构查核及保障双方的权益。
- 所有申报的资料包括过往病历,必须确实及详细列出,不可有任何隐瞒。
- 不要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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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不论是通过代理或经纪购买保险,都必须先确认其专业资格。下列三个机构分别负责监管保险代理及保险经纪的专业操守,其网页亦载有已登记人士/认可会员的资料,旅客可於投保前查阅相关资料。
- 香港保险代理登记册:香港保险业联会属下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
- 香港保险经纪登记册:香港保险顾问联会
- 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
有关保险条款的争议,向在港注册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切解释丶履行丶违约责任丶变更丶中止丶转让丶撤销丶解除及终止争议等,都须依据香港的法律(或保单条款上的陈述)去处理。由於一国两制的法制差异,内地法律和香港法律的诠释可能会有出入,非本地居民在购买香港保单前,应先行考虑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