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基於保單的有效性,保單申請人及見證人必須要在香港簽署,保單才獲得香港法例所保障;反之若保單並不是在香港簽署(例如在內地的城市),則違反內地及香港的法規,令保單失效。若保單投保人的申請書並非在香港簽署,卻填上「香港」的字眼,乃訛騙行為,所購入的保單既不受香港法律保障,可被判無效之外,還可能負上刑事責任。
- 保險公司在收到非本地居民的保單申請時,會複印申請人旅遊證件上的入境記錄及存檔,以供監管機構查核及保障雙方的權益。
- 所有申報的資料包括過往病歷,必須確實及詳細列出,不可有任何隱瞞。
- 不要在空白或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
- 投保人不論是通過代理或經紀購買保險,都必须先確認其專業資格。下列三個機構分别負責監管保險代理及保險經紀的專業操守,其網頁亦載有已登記人士/認可會員的資料,旅客可於投保前查閱相關資料。
- 香港保險代理登記册:香港保險業聯會屬下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 香港保險經紀登記冊:香港保險顧問聯會
- 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有關保險條款的爭議,向在港注册的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時,一切解釋、履行、違約責任、變更、中止、轉讓、撤銷、解除及终止爭議等,都須依據香港的法律(或保單條款上的陳述)去處理。由於一國兩制的法制差異,内地法律和香港法律的詮釋可能會有出入,非本地居民在購買香港保單前,應先行考慮這情況。